新乡经济开发区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来源:新乡经济开发区 时间:2018-05-28 浏览量:12

  按照省、市、县关于“三夏”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请区党委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按照新经开办[2017]23号文的要求,包村各局负责对分包村“三夏”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各局要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社会事业局:

  全面负责区域内夏季禁烧期间的监管与督查。成立巡查组,24小时不间断对全区地块、路段进行巡查,及时通报巡查中出现的问题。

规划建设局环卫办公室:

  负责全区所有道路及两侧的禁烧工作,并及时清理道路秸秆及垃圾池;

行政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各企业厂区及周边的禁烧工作;

中心校:

  对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并负责对违禁教师的责任处理。

  二、工作要求

  1、“三夏”期间各局要确保有工作人员到位监管分包村地块的收、种。

  2、各分包村领导要掌握分包村收、种进度,提前做好安全隐患的排除。

  3、按照各村上报的网格化体系(附表),各局要保障分包地块24小时有人看管。

  4、一旦发现火情,禁烧工作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场,对于焚烧的痕迹要做到及时清理。

  三、严格问责

  严格落实“三夏”期间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对因工作不力而出现火情的村,发现一堆火,罚款10万元。凡因禁烧不力造成市、县罚款的由本村承担一切费用,区财政直接划拨。对承包地块,发现承包人自行点燃的,一经查实,一律重罚,并建议所在村与其解除承包合同。在三夏秸秆禁烧期间各村未出现焚烧现象的区管委会予以奖励,对未完成禁烧任务的村要 追究村两委及包村领导的责任,问题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

  新乡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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