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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
《宪法》《监察法》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
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垂直单位纪检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要求,为做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宪法和监察法全面有效实施,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及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单行本及《释义》等学习资料,满足广大党员学习需求(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二、扎实组织广大党员系统学习,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大家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宪法和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科学内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三、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组织专题辅导讲座、培训班、研讨班、讨论会等有效形式,将宪法和监察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公权力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四、组织两法学习知识竞赛、集中测试,组织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文章,组织学习成果交流会交流感想提升认识(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开辟学法用法专栏,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刊播两法公益广告、微视频、微电影、宣传片和H5可视化产品(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六、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纳入党校必修课,纳入学习宣讲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委党校、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七、把监察法明确的6类监察对象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学习宣传活动由纪检监察系统向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延伸,让所有依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懂法规、明戒惧,知敬畏、守底线(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八、用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报刊栏、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固定阵地,用活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流动阵地,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广场、公园、商场、车站、机场等场所,加大视频、图文等宣传品的投放力度,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引导,凝聚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思想共识(责任单位:新乡经济开发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
九、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组织新乡县电视台制作播放宪法和监察法公益广告、微视频、宣传片等;负责组织新乡县新闻中心、新乡广电传媒微信平台及“智慧新乡县”手机APP等新媒体设计刊发宪法和监察法公益广告,形成集中宣传规模效应。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细化落实措施,忠诚履职尽责,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的热潮,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垂直单位纪检组要严格对照责任分工台账,于每月17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上报县纪委宣传部,县纪委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 系 人:杜喜燕 李明曙
联系电话:5085537
台账上报邮箱:xxxjwxcb@163.com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责任分工台账
2018年 月
内容
单位 |
发放 学习 资料(册) |
组织 系统 学习(次) |
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 组学习内容(次) |
组织活动检测宣传学习成果 |
运用全媒体平台 |
开设 宣讲 课程(课) |
向基层 组织 延伸(次) |
盘活各类宣传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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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或参与知识竞赛(次) |
组织 集中 测试(次) |
组织撰写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文章(篇) |
组织学习成果交流会(场) |
电 视(次) |
广 播(次) |
报 纸(次) |
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次) |
用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示范点)(个) |
用活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流动阵地(个) |
用好电子屏、宣传栏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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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格内填写量化数字;2、数字覆盖到各级党组织;3、未开展项目可以不填;4、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总所监督单位数字统一上报;5、此表每月17日前报县纪委宣传部邮箱:xxxjw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