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二胎生育管理登记如何办理的咨询
来信人:
孙花
来信日期:
2018年07月25日
信件编号:
20180725154431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咱县翟坡镇西营村的村民,欣喜地怀上二胎了,现需要办理生育手续,但不知如何办理以及去哪里办理。我听说现在不需要准生证了,是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吗?需要带哪些证件?去哪里办理?具体是什么手续或办理流程?请详细告知。前段时间去问村里人说,翟坡镇政府对面的计生办现在撤了,去村大队问,村干部说不用办,啥时候需要办啥了再去找他。由于我的工作目前在郑州市,缴的是郑州市职工医保,但还是咱新乡县的户口,到时候为了免去生育报销的麻烦,准备在郑州的医院生,请问我这种情况需要去哪里办理?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办理?急切地盼望政府及领导能够给予及时回复,非常感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新乡县卫计委关于县长信箱《关于二胎
生育管理登记如何办理的咨询》的答复
孙花您好!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计指导[2016]7号文)要求:
一、登记对象和登记内容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
(三)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四)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是否委托办理、个人承诺等,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
(五)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登记机关和办理程序
(一)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二)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登记人需要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机关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两联并盖章,下联交由登记对象持有,存根联由登记单位留存。按以上要求,你可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你们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免费登记。
特此回复。
新乡县卫计委
2018年7月30日
生育管理登记如何办理的咨询》的答复
孙花您好!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计指导[2016]7号文)要求:
一、登记对象和登记内容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
(三)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四)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是否委托办理、个人承诺等,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
(五)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登记机关和办理程序
(一)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二)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登记人需要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机关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两联并盖章,下联交由登记对象持有,存根联由登记单位留存。按以上要求,你可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你们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免费登记。
特此回复。
新乡县卫计委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