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我县根据调整部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对国家做出贡献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及义务兵等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再次上调,拨付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608余万元,希望全体军属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关心爱护转化为爱党、爱国的精神意志,转化为拥军报国的精神动力,为新乡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乡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6日
为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我县根据调整部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对国家做出贡献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及义务兵等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再次上调,拨付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608余万元,希望全体军属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关心爱护转化为爱党、爱国的精神意志,转化为拥军报国的精神动力,为新乡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乡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