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为确保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改制工作,商业局切实加强对改革改制工作的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
一是我局成立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军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曹庆伟、荆帅林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新乡县煤炭公司、新乡县糖烟酒公司、新乡县百货大楼。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改制工作的整体推进,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改革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广泛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本着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着手制定可行性改革改制方案。重点是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企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明确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是督促改制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是正在进行清产核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在企业改革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改革改制工作中企业的稳定,并力争在年底前初步完成局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工作。
新乡县商业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