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化规范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强村级监督,古固寨镇纪委在村委会换届中采取四项措施选优配强村监委会,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奠定了基础。
一、严格村监委会产生程序
镇纪委在村“两委”选举产生后,直接跟进督促、指导监督村监委会。截止到7月10日,全镇十五个行政村的47名监委会全部严格依照程序产生。监委会产生过程中未出现一起信访事件。
二、严把监委会成员素质关
监委会选举前,镇纪委逐村宣传监委会的职责和人员素质要求,全镇选举产生的47名监委会成员已全部实现专职,其中党员23名,占百分之四十九,50岁以下11名,比上届监委会成员素质有提高。
三、严肃交接程序
新监委会产生后,镇纪委及时指导各村进行新老监委会工作交接。目前,原监委会已经将“三记录一公章”全部移交完毕,新一届监委会正逐渐进入角色,开展“小微权力”监督工作。
四、严管监委会日常工作
镇纪检委出台村监委会工作千分管理办法,对村监委会的工作职责、工作作风、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