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红卫机械厂工人刘玉荣的护理费问题
来信人:
李振甫
来信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信件编号:
20180822104602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
2018-8-15收到新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回复:<你所反映妻子刘玉荣系红卫机械厂退休工人,经过查证该厂于1998年改制,并更名为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厂未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根据规定,刘玉荣无法享受工伤护理待遇。> 。
我投诉的是工伤护理费问题,不是工伤资格问题。刘玉荣的工伤护理费存在的问题是红卫机械厂的遗留问题,与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系。理由是:
一、新乡红卫机械厂1958年建厂,是地方国营企业。新乡县很多老同志,如董树年、白秀云、王建民之父王林吉、张善礼、刘志华的爱人黄占山等都在该厂工作过。我也在厂里工作多年。工厂利润上交财政,该厂的国营性质没有问题。
1987年刘玉荣受伤后经县劳动局组织鉴定为工伤,确定执行工伤工资标准并每月发护理费51元(这是建国初期的标准:1953年通过的国务院劳保规定护理费是51元,即相当于一个3级工工资),退休也是按工伤标准办理的。
二、刘玉荣从受伤到去世已享受了工伤待遇,而不是工伤确定不确定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是,从1996年开始,国家每年都以一定幅度提高护理费标准。而红卫机械厂强调经营困难,一直都是按1953年的护理费标准每月51元发放,直到2008年刘玉荣去世。
为解决此问题,2014年4月我将情况反映给新乡县委书记刘继红同志。刘书记很关心,当时确定管工业的一位贾局长和红卫机械厂的留守负责人郝庆祥(电话:13837319118),两人三次到我家谈解决办法。他们说厂里破产,厂房还没卖出去,没有钱,只能先将欠发的那一部分护理费按每月51元补发给你。国家规定每年提高的那一部分等厂房卖掉后一定全部給你补齐。我信了。这几年我也经常电话联系,他们总说一定抓紧解决。但至今没有结果。
三、不管工厂破产还是改制,国家规定工厂对职工的债务首先应该解决。债有主,这是红卫机械厂的债务,不能找个借口就把债务取消了。它与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系。
刘玉荣死了,我老了,这么个小问题,时间又拖怎么久,似乎应该忘却了。但情理又说不过去,因为它是工人的正当权益。我不知该向谁诉说。希望能得到一个合乎情理的结果。
谢谢!
2018-8-15收到新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回复:<你所反映妻子刘玉荣系红卫机械厂退休工人,经过查证该厂于1998年改制,并更名为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厂未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根据规定,刘玉荣无法享受工伤护理待遇。> 。
我投诉的是工伤护理费问题,不是工伤资格问题。刘玉荣的工伤护理费存在的问题是红卫机械厂的遗留问题,与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系。理由是:
一、新乡红卫机械厂1958年建厂,是地方国营企业。新乡县很多老同志,如董树年、白秀云、王建民之父王林吉、张善礼、刘志华的爱人黄占山等都在该厂工作过。我也在厂里工作多年。工厂利润上交财政,该厂的国营性质没有问题。
1987年刘玉荣受伤后经县劳动局组织鉴定为工伤,确定执行工伤工资标准并每月发护理费51元(这是建国初期的标准:1953年通过的国务院劳保规定护理费是51元,即相当于一个3级工工资),退休也是按工伤标准办理的。
二、刘玉荣从受伤到去世已享受了工伤待遇,而不是工伤确定不确定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是,从1996年开始,国家每年都以一定幅度提高护理费标准。而红卫机械厂强调经营困难,一直都是按1953年的护理费标准每月51元发放,直到2008年刘玉荣去世。
为解决此问题,2014年4月我将情况反映给新乡县委书记刘继红同志。刘书记很关心,当时确定管工业的一位贾局长和红卫机械厂的留守负责人郝庆祥(电话:13837319118),两人三次到我家谈解决办法。他们说厂里破产,厂房还没卖出去,没有钱,只能先将欠发的那一部分护理费按每月51元补发给你。国家规定每年提高的那一部分等厂房卖掉后一定全部給你补齐。我信了。这几年我也经常电话联系,他们总说一定抓紧解决。但至今没有结果。
三、不管工厂破产还是改制,国家规定工厂对职工的债务首先应该解决。债有主,这是红卫机械厂的债务,不能找个借口就把债务取消了。它与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系。
刘玉荣死了,我老了,这么个小问题,时间又拖怎么久,似乎应该忘却了。但情理又说不过去,因为它是工人的正当权益。我不知该向谁诉说。希望能得到一个合乎情理的结果。
谢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李振甫同志:
河南省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县小冀镇,前身为“新乡县机械厂”、“新乡机床厂”、“新乡红卫机械厂”、“新乡红卫曲轴厂”。始建于1954年,系全民企业。1994年改制为“河南省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新乡红卫曲轴厂、新乡红卫机械厂)。因经营不善,1997年全面停产,2010年4月29日因资不抵债被新乡县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关于您反映妻子刘玉荣(原新乡红卫机械厂职工)护理费问题,经新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查证,该厂未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根据规定该退休职工无法享受工伤护理待遇。该厂目前还在破产状态中,厂房拍卖、职工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安置解决。
新乡县工信委
2018年9月5日
河南省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县小冀镇,前身为“新乡县机械厂”、“新乡机床厂”、“新乡红卫机械厂”、“新乡红卫曲轴厂”。始建于1954年,系全民企业。1994年改制为“河南省新乡宏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新乡红卫曲轴厂、新乡红卫机械厂)。因经营不善,1997年全面停产,2010年4月29日因资不抵债被新乡县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关于您反映妻子刘玉荣(原新乡红卫机械厂职工)护理费问题,经新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查证,该厂未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根据规定该退休职工无法享受工伤护理待遇。该厂目前还在破产状态中,厂房拍卖、职工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安置解决。
新乡县工信委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