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8-09-07 浏览量:4

 

    根据新乡县人民法院(2016)豫0721民初392号判决结果,并经村委会申请,县乡调查属实,现注销大召营镇刘大召村刘兴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NO.D4107210043450

    特此公告

新乡县农牧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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