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里营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七里营镇 时间:2018-03-23 浏览量:7

  各村村委会、各畜禽养殖场(户):

  为做好2018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镇畜禽养殖实际情况。现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取得相应的环评审批。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周边消纳土地充足的,以沼气发酵、沼液沼渣还田、堆肥、生产有机肥等方式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模式;对消纳土地不足的,要强化工程处理措施,粪污应优先进行干湿分离,固体部分用于生产有机肥,液体部分综合利用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对完成粪污处理利用配套建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养殖种类做到以下要求。

  (1)生猪养殖场:有粪便储存场和污水贮存池,也可以单设化粪池。场区及粪污处理区无有意外溢现象或私设外排口。

  (2)奶牛养殖场:有粪便储存和污水贮存池,挤奶厅和运动场周边应设置有雨污水收集沟,并与污水贮存池相连。场区及粪污处理区无有意外溢现象或私设外排口。

  (3)肉牛养殖场:有粪便储存场、污水贮存池。设有运动场的,运动场周边应设置有雨污水收集沟,并与污水贮存池相连。场区及粪污处理区无有意外溢现象或私设外排口。

  (4)蛋鸡养殖场:有化粪池,有一定的防雨措施。场区无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5)肉鸡养殖场:有一定面积的粪便储存场。采用水冲方式清洗圈舍的,应有冲洗水收集沟和污水贮存池。按批清粪或及时协议清运的,可不建设粪便储存场。场区无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6)羊养殖场:有一定面积的粪便储存场。设有运动场的,应在运动场周边设置雨污水收集沟。、场区无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7)其他畜种规模化养殖场:马、驴养殖场参考肉牛养殖场,肉鸭高床养殖以及兔、鸽、鹌鹑等养殖场参考肉鸡养殖场。场区无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8)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代为处理的养殖场:能够提供粪便购销合同、承包协议或运送协议等证明,场区内无有意外溢、乱堆乱放现象或私设外排口。

  4、对没有完善以上粪污处理利用配套建设的畜禽养殖场(户),要求期限在1个月之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对到期未按时完成的养殖场(户),将采取必要方式惩罚。

  5、明确工作责任。畜禽养殖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的村委会主任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村应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并将负责人以管理区为单位,报党政办。

  6、病死畜禽依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进行深埋,不能随意丢弃,如有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