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纪委和县委宣传部的要求,新乡县残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于2018年9月14日上午在会议室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大会,县残联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副理事长吕书亮担任主持。
会前,县残联通过悬挂条幅和宣传板等途径宣传解读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会议开始,吕书亮宣读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并辅导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学习《条例》,使党员干部们充分认识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同时,吕书亮要求要经常学习《条例》,牢记党的纪律,还着重强调了“两个坚决维护”和“四个意识”,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之后,吕书亮向广大党员干部传达了《关于规范全县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党员干部不准参与的网络传播行为、网络活动,以及应当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进行了一一讲解。吕书亮提出,要把本单位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纳入组织监督管理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苗头会及时提醒制止,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吕书亮还组织众人学习了《中共新乡县纪委关于在中央巡视整改“四个专项”中全面强化“三个一律”的通知》,指明县残联在“四个专项”和“三个一律”中涉及到的版块,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