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新乡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来源:农牧(林业)局 时间:2018-09-17 浏览量:4

  根据《新乡市农牧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18〕13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认定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申报。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不断完善优化“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一体多元、适度竞争”教育培训体系。参与申报的培育机构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二、认定原则

  公开公正、适度竞争、自主申报、择优遴选。

  三、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面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发布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公告。

  (二)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自愿提出申请,提交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活动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体现出培训机构优势、组织能力(经验、成绩)、培育规划、保障措施、预期成效等。

  (三)资格审查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对培育机构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

  (四)专家评审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邀请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其资质及培育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择优选用。

  (五)公示备案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新乡市农牧局备案。

  四、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报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报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审核。

  五、有关要求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4日,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南五楼504房间。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13782592602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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