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管部门召开全县客货运运输企业安全例会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8-09-12 浏览量:8

  9月11日上午,我局交警大队重监办联合县交通部门组织召开全县客货运企业安全例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迪、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杨林、重监办工作人员刘宝刚及全县48家运输企业安全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杨林强调了四个方面的问题:驾驶人要按时参加审验,各运输企业负责人要认真澄清企业驾驶人底数,督促其按时参加年审,及时掌握审验情况。车辆隐患清零要落实到位,凡是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责任人要引起重视,尽快清零,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定期检查GPS监控系统,始终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各运输企业要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加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并且要有照片、有痕迹、有记录、有台帐。

  重监办刘宝刚传达了“8.14”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河南十起重大交通事故,189名运输企业管理人员被追刑责的典型案例。刘宝刚强调:我们要从别人的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完善各类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清零。目前,双节即将来临,各运输企业务必要紧绷安全这根弦,要及早排查隐患、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切实遏制和杜绝发生此类事故,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最后,新乡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迪传达了《河南省交警总队转发的“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抄告函》,根据抄告内容,结合新乡县实际,重点通报了我县25家未落实主体责任的运输企业,刘迪副局长强调各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违法违章多的驾驶员和违规车辆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强安全教育,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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