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我县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享受到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惠民政策,近日我县筹集专项资金对农村居民中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免除或部分免除参保费用。
我县按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收费全额220元资助农村五保人员,按120元标准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据统计,享受此保障的农村五保人员115人2530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14人481680元,合计506980元。
此举措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及患病住院负担,切实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他们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也是我县积极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响应上级扶贫号召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