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动态量化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严肃教育处置后进党员,切实解决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出口”不畅等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高质量的党员队伍,为推动翟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组织关系在翟坡镇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外地流入党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入管理。
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管理。
三、量化考评内容及方法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标准,采用基本要求达标积分制、发挥先锋作用加分制、违法违纪扣分制、“一票否决”零分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管理。
1、分值设定
党员量化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镇党委统一制定基础加分项目、扣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各党支部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不能减少项目。增加项目要征求党员意见,大多数党员同意后,报镇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积分上不封顶,扣分后最低为0分。所有积分项目必须有书面记录依据,书面记录由党支部汇总保存备查,积分周期结束后将基础资料归档,档案保存年限为一年。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后重新开始计分。
2、方法步骤
各党支部成立党员量化管理考评小组,专门负责量化考核评议工作,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原则上为分管组织的支委)负责党员积分量化考评登记工作。积分考评按照“月登记、季通报、后进党员随时呈报”的原则进行,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要对上一季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党员无法参与支部组织的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党支部要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出勤情况和党员积分情况一起公示。各党支部年终召开考评小组成员会议,将每名党员每季度量化考评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每名党员全年总得分。对有争议的问题,考评小组成员要充分讨论,与被考评党员和相关群众进行认真核实。
3、积分运用
对积分落后的党员,第一季度由镇党委下发提示函,村级党组织约谈,要求限期整改;第二季度由镇党委下发提示函,镇党委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第三季度仍不积极改正的,镇党委集中进行警示谈话培训;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由镇党委进行组织处理。凡是涉及一票否决的党员,限期整改,拒不配合的,由镇党委进行组织处理。
四、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召开支部会议,安排部署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并将党员积分量化管理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和党员积分量化考评登记工作负责人名单报镇党建办。
2、各党支部于2018年12月27日前在党务公开栏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公示。公示要张贴党员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尺寸和底色可根据实际统一标准,照片下方要显示党员姓名。
3、各党支部于2018年12月20日前拟定好公益岗位,12月27日前完成无职党员岗位认领工作,12月28日全体党员大会上予以公布,并开始实行。
4、各支部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年老体弱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名单报镇党建办。
5、各支部于2018年12月27日前,将参与党员积分管理的书面通知单送达每名党员,收到通知单的党员要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回执单要存档备查。长期在外务工的流动党员,要电话通知,告知其积分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其积极参与党员积分管理。电话通知时要两人在场,保留电话录音。
6、各支部于2018年12月28日起,开始进行党员积分管理,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进行累计积分。
7、各支部于2018年12月28日前,建立党员微信群,便于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组织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党支部书记是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操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各支部要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教育党员认清推行积分管理的重要意义,消除思想障碍,真正把组织意图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
2、稳步推进实施。各支部要按照镇党委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要按照镇党委工作方案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紧盯关键环节,确保工作实效。
3、严明工作纪律。镇党委将组成中心工作督查组,对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推进迅速、工作成效明显的党支部要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支部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支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推进过程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事例。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观摩活动,交流经验,互相提高。
附件一:翟坡镇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附件二:关于实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通知
附件三:翟坡镇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核表
附件一:
翟坡镇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畅通党员“出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参与党员积分管理的全体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要求类
1、每参加1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党员活动或者党员会议的计2分。
2、每月按时缴纳党费的计1分,全年12分。
3、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新乡市域外)每季度向支部上交1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次计5分,全年20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
1、党员自愿认领志愿者岗位,按时完成任务的全年满分计12分。
2、积极主动完成镇村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计5分。
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支持村两委工作,争做文明村民表率的计5分。
(三)扣分类
1、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2分。
2、外出务工流动党员虽按时上交思想工作汇报,但全年未参加一次组织活动的扣5分。
3、违反社会公德,产生不良影响的扣5分。
4、受到党政纪轻处分的扣5分。
(四)一票否决类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受到党政纪重处分,或违法犯罪的。
3、信仰宗教,或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散布煽动性言论或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的。
三、方法步骤
1、确定基础分值
每名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从新的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拥有基础分值30分,扣完为止,上不封顶。
2、积分办法
每位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根据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每完成其中的一件,由支部积分登记员在其个人积分表上记录应得的分值。
每月在党员大会上,积分登记员要与党员核对积分情况,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及时校正。
党支部每季度在党务公开栏中,对党员积分情况和组织活动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党支部每年要组织两次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时,每位党员向党员大会汇报自己的积分情况,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述职。
3、积分结果运用
1、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会议认可,8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60-7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
2、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可参加当年镇党委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进行组织处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翟坡镇党委
2018年12月16日
附件二:
关于实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通知
同志:
根据《中共新乡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深化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新组(2018)101号]文件精神,我支部决定对全体党员实行积分量化管理,请您按照相关要求参与积分管理工作。
中共翟坡镇支部委员会
2018年12月日
回执单
党支部:
本人已收到实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通知,已知晓积分管理办法并会积极参与积分管理工作,特此回执。
签字:
2018年12月日
附件三:翟坡镇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核表姓名:
年月
|
基本要求类 |
发挥先锋作用类 |
违纪扣分类 |
一票否决类 |
总分 (基础分30)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参加1次党组织活动或会议2分 |
每月按时缴纳党费1分 |
流动党员每季度上交思想汇报5分 |
认领志愿岗位完成任务12分 |
完成镇村安排的工作每次计5分 |
遵守村规民约支持两委工作计5分 |
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每次扣2分 |
流动党员全年未参加组织活东扣5分 |
违反社会公德产生不良影响的扣5分 |
受到党政纪轻处分的扣5分 |
连续6各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所分配工作 |
受到党政纪重处分或违法犯罪的 |
信仰宗教或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
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的 |
||
1月 |
|
|
|
|
|
|
|
|
|
|
|
|
|
|
|
2月 |
|
|
|
|
|
|
|
|
|
|
|
|
|
|
|
3月 |
|
|
|
|
|
|
|
|
|
|
|
|
|
|
|
4月 |
|
|
|
|
|
|
|
|
|
|
|
|
|
|
|
5月 |
|
|
|
|
|
|
|
|
|
|
|
|
|
|
|
6月 |
|
|
|
|
|
|
|
|
|
|
|
|
|
|
|
7月 |
|
|
|
|
|
|
|
|
|
|
|
|
|
|
|
8月 |
|
|
|
|
|
|
|
|
|
|
|
|
|
|
|
9月 |
|
|
|
|
|
|
|
|
|
|
|
|
|
|
|
10月 |
|
|
|
|
|
|
|
|
|
|
|
|
|
|
|
11月 |
|
|
|
|
|
|
|
|
|
|
|
|
|
|
|
12月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