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控企业:
根据省、市、县环保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做好2018年冬—2019年春轻、中、重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的文件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镇政府抽调48名干部,重点负责对41家管控企业的错峰生产工作,督促各管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分包企业人员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对停限产企业必须做到四个到位,即必须确保限产到位、必须确保停产到位、必须确保人员入厂到位、必须确保监管到位,确保全镇管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严格落实,对不按管控要求执行的企业给予停电停产并顶格处罚,对在管控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指令的责任人将根据《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对在监管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依法依纪予以严格、严肃、严厉的处理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