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文〔2018〕109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乡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努力实现我县农村公路一乡镇(区)一特色,一条路一景观的“四好农村路”目标,即: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并在2018年底一举成功创建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有力促进新乡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三城同创”活动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新乡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聂长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泽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光彦 县财政局局长
岳国有 县住建局局长
张习勇 县城管中心主任
杨 牧 县水利局局长
李培华 县农牧局(林业局)局长
杨显茂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郜 波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丁先宾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所长
赵 杰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陈孟光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支部书记
范晓哲 古固寨镇镇长
原俊甫 朗公庙镇党委副书记
莫谨铭 七里营镇镇长
王 飞 小冀镇党委副书记
陈军伟 翟坡镇镇长
杨晋岭 大召营镇镇长
韩正鑫 合河乡乡长
李新保 新乡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泽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责任分工
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责任人:杨泽文)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县级道路路缘石以内(包括路缘石)路面整治,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置;全县农村公路的营运管理;县道中心养护站整治、内业资料的完善;全县道路的执法管理、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责任人:杨泽文)
县城管中心:负责城区道路的日常保洁,路缘石的粉刷,道路沿线小广告的整治清理,占道经营的治理;违章建筑的治理等工作。(责任人:张习勇)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道路的绿化管理,行道树的补植补种,行道树的修剪、涂白等工作。(责任人:岳国有)
县农牧局(林业局):负责所有道路行道树种植、修剪的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责任人:李培华)
县水利局:负责所有道路两侧挖掘、整理边沟的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责任人:杨牧)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县、乡、村道的路肩、边坡、边沟、行道树的整治工作;过镇、过村路段路宅分家、排水设施的整治工作;其他路段的路田分家整治工作;制定本乡镇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并在每条道路明显位置至少一处设置宣传专栏;区域内行政村村级管护室的设置工作;区域内所有道路的整治[详细参照《新乡县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 全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细则》(新政办〔2018〕53号)]。(责任人:范晓哲、原俊甫、莫谨铭、王飞、陈军伟、杨晋岭、韩正鑫、李新保)
新乡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4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