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秉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救助理念,积极推进全省道路事故受害人救助工作全面开展,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我县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约140万元,救助20余人,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残率,使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到更加及时、有效和充分的保障,为受害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秉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救助理念,积极推进全省道路事故受害人救助工作全面开展,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我县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约140万元,救助20余人,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残率,使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到更加及时、有效和充分的保障,为受害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