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无证驾驶货车还使用伪造行驶证,结果被拘了!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9-01-03 浏览量:7

  每辆车都拥有自己的身份信息,每位机动车驾驶人都要有驾驶资质,驾驶证、行驶证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法律核发证件受法律保护,严禁伪造、变造,然而就有一些人企图通过在驾驶证、行驶证上动手脚逃避交警检查,无视法律尊严。

  2018年12月30日21时许,我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崔有智等在青年大街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R***03重型自卸货车因反光标识不清晰、安全设施不齐全,民警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马某(男,25岁,辉县人)竟是无证驾驶,且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经询问当事人马某称:因为自己是小学文化,怕考不过驾驶证,所以就一直没有报考;三个月前,为了生计,就贪图便宜买了一辆二手货车跑运输,不知道行驶证是假的,更不知道使用假证会被拘留。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马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对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等多种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5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察蜀黍有话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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