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而有的车主却为了一时贪图“牛”牌、靓号去伪造、变造或购买假牌、套牌去以身试法,换来的却是法律的严惩和沉痛的代价。
2018年11月03日15时30分,一群众报称:在小冀街里发现一辆豫G—**999白色摩托车正是他之前被盗摩托车。接报后,小冀派出所辖区民警迅速出警,将嫌疑摩托车查扣,并根据号牌网上查询后发现,该摩托车是一辆白色五羊二轮摩托车,其外观和型号与被盗摩托车极其相似,细心的民警认真核对后发现两辆摩托车的大架号和发动机号不相符合。其中定有蹊跷!为了弄清事实,派出所民警来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将案件移交并做进一步处理,根据案情,城区中队民警陈志强带领魏斌、陈超等及时与新乡市机动车牌照厂联系,并将豫G—**999牌照做真假鉴定,结果为该牌照并非出自新乡市机动车号牌厂制作和发放,据此,该号牌属于假牌;随后,民警又立即通知该摩托车车主张某进行了询问,据张某交待,该牌照是他一年前在网上购买的,自己感觉这个“豫G—**999”号牌比较“牛”,就特地定制了一幅,想着在家门口跑跑没事的,不料却弄巧成拙。
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摩托车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