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共新乡县委、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合河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乡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乡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乡党委请示。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依法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迅速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有组织开展正面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震慑。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组织集中整治。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乡各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梳理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检查、督导打击不力地区,深入扫除黑恶势力,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工作中,重点打击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发动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张贴、悬挂统一制定的标语、通告、口号;公布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访民声、听民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三)全面收集线索。公安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村警务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在行业管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司法所要发动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
(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对已打掉、判决的涉黑涉恶团伙要进行“回头看”,梳理排查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或违法违规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的线索,依纪依法追查到底。要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政干部,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警。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乡党委书记要带头联系工作难度大的村,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乡党委要直接抓,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组织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办公地点在乡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本部门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