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心连心子公司临时工劳务工不交保险?
来信人:
在岗职工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21日
信件编号:
20191121104405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我是心连心子公司的一名在职工人.上岗1年左右公司一直不交任何社会保险.说是临时工劳务工按心连心规定不交任何保险.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情况说明
经核查,其本人非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而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上述公司人员,社会保险费应有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
经向当事人反馈情况,当事人其为劳务派遣人员,其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与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且处理意见为满意。
新乡县社保局
2019年12月3日
经核查,其本人非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而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上述公司人员,社会保险费应有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
经向当事人反馈情况,当事人其为劳务派遣人员,其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与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且处理意见为满意。
新乡县社保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