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乡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新秸组〔2020〕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改变一结合”,综合施策、严防严控、狠抓落实,构建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禁烧监管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新成效,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增彩新乡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疏堵结合,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压实责任,严格问责处罚等强力措施,严禁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同时,对落叶、树枝、枯草等可燃物分门别类,广开利用渠道,加大政策、资金和技术投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2、惩教结合,双管齐下。
把教育引导放在优先位置,利用各种手段、方式,教育引导干群参与禁烧和开展农业农村有机废物利用,久久为功。同时,针对随意、恶意露天焚烧现象和事件,要依法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
3、人技结合,高效管控。
既要发挥“蓝天卫士”监控网络的作用,又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测死角、监测盲区,加强巡查巡防,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技防人防有机结合,实现对焚烧现象的高效管控。
4、部门结合,统筹兼顾。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兼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形成禁烧强大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建立常态化监管体制,完善高效管控机制,巩固夏秋季秸秆禁烧成果,扩大全时段禁烧战果,进一步遏制随意焚烧现象;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小冀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办。由镇纪委、政府办、农牧办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三夏”安全生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和林木管护工作。
三、工作部署
2020年,在全镇范围实行常年露天禁止焚烧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可燃物,共划分为四个时段,分别是常态化监管期(4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和夏季集中禁烧期(5月26日至6月30日)、秋季集中禁烧期(9月16日至11月10日)和冬季禁烧管控期(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加强宣传教育是实现农民自觉禁烧的关键措施之一,因此要坚持利用有效形式,全方位、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禁止焚烧、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具体要求是:
1、每个村要常年保持有两条墙体标语,十条以上条幅标语,田间地头、河渠沿岸、路旁、树下要悬挂镇政府统一发放的条幅,垃圾池边要设立禁烧警示标志牌。要做到悬挂到位,保存到位,严防丢失、损毁。
2、镇政府每天出动宣传车,挂禁烧标志巡回各村进行禁烧宣传。
3、各村每天早、中、晚三次利用广播宣传禁烧的意义、作用,焚烧秸秆的危害及处理办法。
4、镇政府成立督导组,收集禁烧工作情况信息,及时编写专题督查通报,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全镇通报。
5、镇、村两级干部要利用各种时机对群众讲解禁烧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措施。
(二)加强监控与应急处置
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镇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镇政府组建两个7人的应急巡逻队,每个村也要建立一个3-5人的应急小分队,配备一台旋耕机和铁锨、扫把、消防水桶、灭火器等设备和工具,保证出现火情后能快速反映,及时到位,迅速扑灭火点。应急队伍在处置火情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人身安全。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要求,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
1、把好作业关。收割机具必须低茬作业,秸秆留茬高度不能超过15厘米,收割后要及时进行秸秆还田。
2、推进综合利用。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突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3、要做到随收、随种、随浇,消除焚烧秸秆的隐患。各村要严禁把秸秆堆积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或林木旁,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群众及时收集运出。各村必须统一划定秸秆堆放场地,方便多余秸秆集中存放。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1、镇政府组织镇纪委、政府办、农牧办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人员安排不到位的村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2、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各村禁烧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协助所包村做好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禁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禁烧工作的统筹安排。
3、安排夏季秸秆禁烧专项经费。镇政府对各村按照每亩2元标准发放禁烧经费,不足500亩的村,按照500亩计算。禁烧结束后对未发生火情的村根据工作组织、宣传、成效等情况评出等次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焚烧现象的村,根据目标责任书进行处罚,每堆300元,认定标准按照每亩10堆,条状堆积的按照5米一堆计算。烧死树木的,按照每棵2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4、镇禁烧督查人员要深入主要道路和田间地头实施现场督查,对发生火情的村进行登记,确认过火面积,每天上报。蓝天卫视发现的焚烧火点,村10分钟内有人员到场并及时处置的暂不计入村火点。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从严从重处罚。
5、在夏、秋集中禁烧及县禁烧办通知的关键禁烧阶段,各村如出现火情,将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年终考核要求,对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纳入年终绩效工资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管。
派出所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随意露天焚烧现象和事件,曝光警示,形成震慑;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故意纵火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树叶等的人员,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明确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同镇长签订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各村成立村级禁烧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禁烧人员(原则上要求大村不少于15人,中等村不少于10人,小村不少于5人)分包地块,分片包干,严防死守,确保在本村区域内不出现火情。
(三)做好信息沟通。
各村要及时将组织领导、人员安排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上报至镇禁烧领导小组,对镇禁烧领导小组交办的问题清单,要及时反馈。镇禁烧领导小组将通过印发简报、编发动态信息等形式,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为打赢大气污染攻坚战做好禁烧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同时,对于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努力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小冀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