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开展“河长制”落实 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观摩评比活动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0-07-03 浏览量:5

新乡县开展“河长制”落实

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观摩评比活动

  6月21日,新乡县组织开展了“河长制”落实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观摩评比活动,县领导周伟、祁磊,开发区、各乡镇、县“五城同创”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这次活动。

  观摩组先后来到古固寨镇东大沙河新长线桥下游、朗公庙镇东孟姜女河小河村段、七里营镇一支排祥和路桥、开发区南支排黄河大道桥、小冀镇敦孟排胡韦线桥、翟坡镇西孟姜女河胡韦线桥、大召营镇五支排新获路桥、合河乡贾桥桥,实地查了各乡镇(区)“河长制”落实及沿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观摩结束后,在合河乡政府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副县长、农业农村局局长祁磊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河长制”工作落实督查情况和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情况,并对各乡镇(区)“河长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评比。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伟在会上指出,“河长制”落实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增加百姓福祉的具体体现,督导不是目的,是为了在工作中起到引导、引领、督促和提醒的作用。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要拉高工作标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要狠抓工作落实,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汇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督导督察,把工作落实到底,力争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祁磊在会上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在思想上要重视;在工作上要抓重点;在落实上要重督察,要坚持巡河制度和每周督察和评比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争取在具体工作中走在全市的前列。

  座谈会上,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还就各自分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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