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示

来源:大召营镇 时间:2020-09-24 浏览量:3

  大召营镇依据《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政办【2019】27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及行政村内居民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号)》、《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政办【2019】27号)》文件。

  收费标准:按照《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政办【2019】27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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