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河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管控零星病例及小规模聚集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按照上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坚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变,工作力度不减。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按照疫情防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等“四方责任”,继续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病例救治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机制,确保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测预警
1.加强排查和重点人员监测。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来新返新人员排查,继续落实日报告制度;要明确责任人,对纳入村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出院患者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报告,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协调将人员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各村、各单位要大力开展防控知识科普,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单位)
2.加强重点场所监测。车站、超市、旅馆、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养老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部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泄等消化道症状的,指定专人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责任单位:乡文化站、乡民政所、乡中心校、合河中学、乡卫生院、乡市场管理办)
3.家庭个人监测。各村各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醒社区(村)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乡镇申报。(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
4.信息收集报送。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平台,卫生健康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和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每日上报相关信息;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教体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大数据分析情况,及时做好公民健康码的调整变更。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责任单位:乡疫情防控指挥部、乡网信办、乡卫生院、乡中心校、合河中学)
(三)做好准备保障
1.消杀队伍准备。县疾控中心健全消杀技术指导队伍,县疾控中心要组织不少于10人的专业消杀队伍。现场消毒工作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终末消毒由疾控中心人员现场指导进行。每个村按照2-3人标准,组织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杀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2.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重点加强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
3.强化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乡卫生院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做好医务人员、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学生和教师、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流感、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检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4.社会防控力量准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村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传染病日常防控,组建村和单位防控预备队和志愿者队伍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人员健康监测、消毒、数据收集等技能培训。
(四)精准科学管控
1.防控区域划定。根据疫情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将病例发生地所在的乡镇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区域划定为疫区。当发生散发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或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居民小区或与周边相邻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2.有疫情的村管理。有疫情的村所有出入口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严格登记、“健康码”绿码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落实公共健身器材等公共物品和环境消毒措施;对村所有住户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民警和网格员等开展逐户排查,发现发热等症状者,及时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诊断排查,并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开放。
3.人员流动管理。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疫区减少人员外出和聚集,所在村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县,确需离开的要做好报备工作,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疫区内所有的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可采取网络授课,学校相关人员不得离开本县(市区)。根据疫情情况,对全校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复课。
5.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单位,根据疫情发生规模,单位适时局部或全面停工停产,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可复工复产。防控区域内其他单位减少人员进出,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和错峰就餐;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采取停工停产措施。
6、特殊机构防控。疫区内养老机构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健康监测和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职员工、新入住老年人,停止家属探视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消毒措施。
7.公共场所管理。疫区内暂停开放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登记、凭“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做好环境消毒,提供洗手和手消毒设施用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细化工作方案。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强化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