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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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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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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新乡县“群众体检、政府补贴”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0-11-20 15:42 浏览量: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新乡县“群众体检、政府补贴”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乡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新乡县“群众体检、政府补贴”

  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有效推进全民健康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措施,新乡县启动实施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为切实做好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政府补贴、个人免费、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全县群众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全面掌握群众健康状况,建立完备适用的健康档案,对危害群众健康的各类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水平。

  二、体检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体检对象

  (一)新乡县户籍人员;

  (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职工;

  (三)在新乡县经商、务工、上学等非新乡县户籍且居住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并办理居住证明的人员。

  四、体检机构

  县人民医院、县龙华医院、县公疗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

  五、体检项目

  (一)0—6岁(含6岁)儿童体检项目:体重、身长、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红蛋白)、发育评估。

  (二)7—64岁人员体检项目:内外科、五官、心电图、胸透、肝功六项、肾功四项、血糖、血脂四项、彩超。

  (三)65岁以上(含65岁)人员体检项目:内外科、心电图、胸透、血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尿常规、B超。

  六、体检费用

  0—6岁及65岁以上(含65岁)人员体检免费,从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列支。7—64岁人员体检费用持健康消费券农村户籍免费,机关、企事业单位需从单位福利费中承担40元/人,流动人口由个人承担40元/人。

  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在建立合格的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按月将群众免费健康体检费汇总上报县卫健委,经县卫健委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七、实施步骤

  (一)摸底准备阶段:2020年4月底—2020年5月9日

  制定实施方案,编印相关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宣传动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10日—2020年9月30日

  2020年5月10日—5月31日,在县人民医院、翟坡卫生院、合河卫生院进行群众免费健康体检试点工作。

  2020年6月1日—9月30日,根据试点经验,结合各乡镇实际,全面启动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对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经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八、职责分工

  县卫健委负责群众免费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群众免费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并监督和指导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规范开展群众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负责做好全县年度群众免费健康体检人数的统计报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全民健康体检经费预算,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并监督、指导乡镇有关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宣传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协调中小学在校学生有序参加健康体检。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各乡镇区户籍人口数及流动人口数;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数。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将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适时组织督查。

  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内群众免费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做好群众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县卫健、财政、人社、教体、公安、宣传、督查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区)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负责牵头协调全县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确保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宣传部门及承检医疗机构要加大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民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自愿参检率。各承检医疗机构要按照县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三)强化全程监督。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同时,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质量。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察组,对健康消费券的发放、使用、兑付等进行全程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体检对象发放健康消费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县政府将不予补贴,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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