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河乡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来源:合河乡 时间:2020-12-10 浏览量:5

合河乡村 “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027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202010号)、《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20208号)精神,经乡党委、 政府同意,202011月至20213月全乡村 “两委”将进行集中换届。现就做好全乡村 两委换届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时间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态、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两委”换届选举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二是树好选人导向。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三是依法依规办事。按照“像抓好县乡党委、政府换届一样抓好村“两委”换届”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四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五是严明纪律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三)时间安排。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202011旬正式启动全 两委换届工作。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11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的选举,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的选举3月份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及时进行工作移交、适时开展后评估

  二、严格用人标准,选优配强村 “两委”班子

  (一)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四有四带”标准,农村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把关,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切实把好政治观、廉洁关、能力关,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要拓宽视野选人,持续通过现有“两委”成员优育、退伍军人优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优召、退休干部教师优请、机关党员干部优派“五个一批”措施,下大功夫把优秀人才选配为村党组织书记暂时确无合适人选的村,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从上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有条件的可探索跨村任职。

  (二)进一步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要整体优化队伍结构,实现学历水平提升、专业素质提升、整体功能提升、年龄明显下降等“三升一降”目标,换出新活力、换出新面貌。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人,原则上1000人以下村不超过4名,10003000人的村不超过5名,30005000人的村不超过6名,5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名。具体职数根据村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乡党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其他“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工作需要或表现突出的经乡党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实行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专职专选”,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

  (三)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具备条件的村要全面推行“一肩挑”;不具备条件、不能实现“一肩挑”的,县委要专题研判,并报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下派机关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一般不实行“一肩挑”,应通过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在本村培养帮带出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对未实现“一肩挑”的村要分析研判、分类施策,物色人选、精心培养,为下步实现“一肩挑”创造条件。因推进一肩挑需要,对主动退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岗位,继续担任村 两委其他职务的,本届任职期间保留原工作报酬标准不变;对退出岗位的及时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政策,并做好思想引导和关心关爱工作。

  (四)从严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 两委成员候选人:①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②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参与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③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④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被有关部门查清的;⑤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⑥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⑦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①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②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③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④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⑤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情形的;⑥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两委”班子里任职。各村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写进选举办法,严格执行。

  (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要实行“县乡共管”,县乡村三级联动,严格资格条件,把好研判关、审查关、考察关。实行两委班子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三级审查制度。在换届准备阶段,县乡两级要对照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逐村摸排的两委班子意向人选进行预审,做到关口前移。换届启动后,村党组织要对候选人进行自审,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乡党委要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并做好人选考察工作,注重审查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县委组织、民政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审计、信访、民族宗教、农业农村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劝其退出;对于本人不退出的,由乡党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乡党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把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挡在竞选程序之外,切实提高人选质量。

  三、依法依规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

  (一)切实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乡党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乡党委审查同意提出人选时,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乡党委审查时,要综合运用各种考评考核结果、村巡察反馈意见等;组织党员酝酿和选举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组织放心、党员满意、群众拥护。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要隆重庄严,充分体现政治性。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般提前1个月呈报乡党委审批。党员大会日期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党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三是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前,村党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四是实施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收回的选举票,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二)扎实推进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委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二是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绝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人员多的地方,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职工返乡,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外来人口较多的要制定针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以及选派到社区的非户籍人员等群体的登记办法。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按多于应选名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额;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2名。四是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提问。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候选人为了当选,做不正当不切实的承诺、比拼捐助财务等行为。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设立秘密写票处,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

  (三)及时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35人,成员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有序完成换届选举其他相关工作。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各村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公章、文档、三资交接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健全规范村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乡党委统一管理。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做好卸任人员的思想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做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扎实开展“五清”行动。一是逐村研判清底在换届准备阶段,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村摸排,走遍所联系的村,摸清各村的基本情况、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影响换届选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等情况,梳理出重点人和重点村,实施一村一策整顿。落实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结对四个一整顿措施,确保转化提升。二是专项整治清风。结合农村基层巡察,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违法违纪的村干部及时处理到位。三是扫黑除恶清障。对涉黑涉恶、企图扰乱换届选举秩序的人员,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惩、形成震慑。四是搞好审计清账。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五是教育引导清心。利用主题党日、月末例会、新媒体等,大力宣传一肩挑等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全面推行谈心谈话制度,乡党委对现任村 党组织负责人必谈、新一届两委班子候选人特别是一肩挑预备人选必谈、拟离任两委干部必谈、党员群众代表必谈,确保与四类人员谈心谈话达到100%参与换届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到100%换届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到100%

  (二)严格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各村围绕乡村振兴五年规划,全面施行村民委员会选举创业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制度,加强对候选人参选行为的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全方位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 “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选举会议视频资料由乡统一留存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选情复杂的地方,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十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建立换届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坚持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换届中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特别是发放电子红包、电子礼品等隐蔽贿选行为。要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重要环节全程参与,严厉打击妨害党员、选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或破坏选举的行为,特别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甚至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行为。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五、加强对村 “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村 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成立村 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 乡党委要负起具体责任,逐一摸准吃透村(社区)社情民情,逐一研究解决重点村、难点村相关问题,做好思想动员、人选筛选把关、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纪检监察、宣传、政法、公安、信访、财政、农业、审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形成换届工作合力。

  (二)强化换届工作指导督查。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和督查制度,选派精干力量驻点指导、精准把关领导联包村,全程指导;乡党委成立10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督查指导全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要实行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包片联村责任制,每个村都要下派工作组,全程驻点督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建立健全村 两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和选举关键节点日报制度,对工作中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县换届办。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做到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全覆盖。

  (三)妥善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办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加以解决。对反映属实或基本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完善;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要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的认可;对听信谣传、上当受骗的,要及时予以揭露,澄清事实,消除误解。要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村 两委换届选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党员群众依法反映自身合理诉求。

  (四)加强换届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方法步骤等,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严肃新闻宣传纪律。坚持边推进边评估、推进边总结,紧紧围绕一肩挑、优化结构、整顿问题等重点任务,及时对务实有效、可学习可复制的创新做法进行提炼,以短、平、快方式及时报县换届办。

  (五)坚持统筹推进。把做好村 两委换届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实现六稳”“六保、夺取双胜利统筹起来,同推动本地区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以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新作为、新成效。

  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合河乡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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