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0〕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进一步转变观念 破解难题 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进一步转变观念 破解难题 推进招商引资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
(一)强化招商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开放发展新理念,把握产业发展国际化、产业转移新趋势,坚持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创新为方向,抢抓新一轮开放招商战略机遇,将招商引资作为扩投资、促转型、增后劲的重要抓手,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一招四引”活动,实现引资、引智、引金、引企联动发展。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助推我县再造新优势、再创新辉煌,不断开创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局面。(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招商方式。持续加强大员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协会招商、平台招商、驻地招商、小分队招商、“不见面”招商等工作力度,探索实施“大员+企业家+科学家+金融家”招商、“头部企业”招商、核心节点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资本招商、众创孵化招商、“技术团队+资本+项目”招商等招商新模式。用活社会资源,聘请知名人士、企业家和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新乡县经济顾问,并担任招商大使。不断完善招商项目库、重要客情库、要素保障库、开放政策库、本地企业招商需求库等“五个库”建设,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联动招商。坚持外资与外贸联动,积极承接境内外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着力引进一批出口型项目。推动招商与消费联动,积极引进消费升级项目,促进高端消费和居民消费回流。加快区域联动,发展“飞地经济”,建立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跨区域流转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引进与培育并举,支持本地企业增资扩股。加大对辖区内上市企业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新建项目的招商力度,争取新上项目不出我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产业导向,突出链式招商
(四)突出主导产业招商。注重规划引领,加快产业生态建设,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升级。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主导产品,以及与之配套相关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和包装件等产品,形成供需“上下游”的产业链条关系,有针对性地做好延链、补链、强链,吸引投资,增强产品、企业、产业与整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战略新兴产业招商。梳理战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关键企业,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促进产业纵向专业分工和横向竞争合作,实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由单个项目招商向产业集群招商转变。(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行产业链“链长制”。重点对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与新医药、绿色食品、交通物流、文旅康养、现代农业等产业,编制产业链招商图、目标企业图、技术路线图、市场分布图“四张图谱”,开展顶尖科研机构、专家和技术人才、知名企业、国家级行业协会“四个拜访”,增强配套集聚力、产业带动力、资源吸附力,推动新兴产业“无中生有”和传统支柱产业“有中出新”。(县科工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平台建设,突出主题招商
(七)突出园区招商。充分发挥智能家电、生物医药、印刷包装等园区的招商载体作用,着眼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提高园区的承载力和档次。围绕“一园一业”,推动产业集群式引进、链接式转移,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一区多园”,将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开放招商的重要平台。(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企业招商。激发企业招商发展内在动力,引导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进入招商引资的主战场、最前沿,支持鼓励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大力推动心连心化工、新亚纸业、瑞丰新材料、弘力电源等大企业集团,与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大院校和大院所对接合作,实现内外资、产学研融合发展。推动支持各类企业利用股权融资、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等多种方式增资、引资。开展“百企百商”走访行动,广泛搜集企业需求,收集合作线索,推动合作发展。在招商引资、外出商务考察活动中,优先安排产业相近、业务关联的企业参加。对招商成效突出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展会招商。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级、省级经贸活动。利用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等会展平台,开展招商活动。创造条件,统筹谋划,积极组织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养老养生等专题招商活动,争取引进有影响力的投资项目。(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
(十)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招商引资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鼓励依法合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项目。引进私募基金、社会资本和信托资金,推动项目进一步与市场对接,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对新上市及挂牌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奖补政策。(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项目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一招四引”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22号)中明确的招商引资20条优惠政策,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等重大招商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制定推进方案和扶持政策。出台鼓励政策,对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或企业(不含政府部门及自然人),给予相应激励。(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落实人才支持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新发〔2020〕6号),进一步完善修订人才引进机制,为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招商引资项目储备职业技术人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工局等部门)
(十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工业用地收储力度,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增加工业用地供给,推动新建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强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采取政府出资新建、社会资本参与合建、老旧厂房翻新利用、闲置厂房腾挪置换等多种方式,实现企业项目“拎包入住”。做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重点领域子基金,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对投资大、前景好的战略新兴产业,通过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与目标企业形成利益攸关体,提高项目成功率。打造创新研发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落地。建设投融资平台,强化资金融通流转顺遂、供给精准。搭建对外开放平台,增强开放招商示范作用。(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十四)优化政府服务。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外来投资开放,实现市场准入标准均等化。强化招商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推行投资项目材料清单制,根据企业承诺,容缺办理,即时办结。加快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开展“无证明”改革。设立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管家,全程提供代办服务,积极推行零接触、不见面审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大数据局、县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协议,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实行执法报备制度,公示执法事项清单、抽查规则,定期报备执法计划,严禁未经报备开展执法。实行行政执法分级管理,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实行风险告知制度,以公示清单、告知书等形式明确生产经营风险点,明确违法“红线”。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制度,提倡行政指导,严禁多头、重复执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推进机制
(十六)强化工作责任。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各部门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发挥招商引资综合带动效应,打好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战。(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推进机制。县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例会制度,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评估、联审联批等推进体系,协调各方资源,加快项目落地。结合省、市项目建设“四比四看”活动,全面形成“谋开放、抓招商、上项目、树典型”的浓厚氛围。(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督导问效。突出项目支撑,抓好重大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加大对重点项目检查抽查力度,确保招商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观摩,年终实施全面总结,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位靠后的进行约谈。(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招商一线,在国内重点招商引资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设立招商联络处,长期开展驻地招商工作。有计划地组织选派经济工作一线干部赴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学习先进的招商工作经验。各乡镇成立招商小分队,紧盯重大招商项目,开展精准招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在招商引资中出现失误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容错免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