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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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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爱乡护税”活动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8-10-02 15:51 浏览量:13

  新政办〔2018〕79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爱乡护税”活动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规范车船税缴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爱乡护税”活动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坚持用科学、法制、规范的手段,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鼓励品牌知名度高、服务体系完善的保险公司在乡镇增设营业服务网点,开展“爱乡护税”活动,大力发展乡镇“爱乡护税员”团队,切实做好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降低征收成本,减少税源跨区域流失,整顿和规范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摸清我县乡镇车船税税源状况,做到依法征税,强化征管,确保车船税税收政策落实到位,税款足额征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乡县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乡镇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

  三、部门职责

  税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税法的宣传、辅导;做好涉税信息的沟通、比对工作;建立健全车船税委托代征工作管理机制,明确代征单位的代征范围和内容、代征税款的解缴方式和具体期限、信息交换和协作配合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监管代扣代缴保险经办机构规范代征行为;负责每月向县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当月乡镇入库进度和纳税人完税情况。

  财政部门:协调各乡镇财政所积极配合车船税征收工作,并积极协调县税务局实现入库,切实增加财政收入。

  公安部门:负责向县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供全县各乡镇车辆信息。

  保险机构:保险机构暂以中国人寿新乡县支公司为主,后续有意愿的保险机构也可加入。保险机构负责建设乡镇营销服务部,设立专业柜台,配备服务设施。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爱乡护税员”队伍。具体负责收集、提供各乡镇车辆有关涉税信息,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协助做好理赔服务,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

  其他县直部门:要协助做好车船税的宣传工作,推动车主向新乡县具有收缴车船税资质的保险机构缴纳;同时有责任和义务要求本单位职工将车船税缴至新乡县。

  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本乡镇机动车主将车船税在本地缴纳。加强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税源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为保险机构在本乡镇设立营销部提供支持,积极为保险机构推荐“爱乡护税员”,做好税款征缴入库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宣传,创造良好征收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属地缴纳车船税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纳税人向合法保险机构缴税,提高对黑代理的甄别能力。增强在本地缴纳车船税就是对我县财政做贡献的认识。要做好对我县各级政府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县域内大型企业的宣传讲解,鼓励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爱乡护税”活动,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农村车辆情况复杂,车船税征管基础薄弱,群众对车船税和我县经济建设的关系不够了解等特点,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形式,将车船税的相关计税标准、年度税额、缴纳期限及处罚措施等规定解释清楚,做到家喻户晓,为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车船税源头管控机制。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各保险机构必须履行法定代收代缴义务。公安部门在办理车辆年检、入户、过户手续时,应当查验车辆的车船税缴纳情况,凡无有效车船税缴纳凭证的,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各乡镇要加强车船税护税工作,形成税务部门主管、职能部门协助的征管局面。

  (三)做好乡镇车船税税源摸底。各乡镇要与中国人寿新乡县支公司密切配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爱乡护税员”队伍,接受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切实做好辖区车辆税源信息调查摸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车船税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征管台账,做到征收有据,漏征可查。

  (四)切实提高代收代缴质量。税务部门要与中国人寿新乡县支公司建立专人负责、定期交流的工作协调制度,及时解决代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代收能力;每季度对代收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确保代收税款准确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工作协助机制。每月根据需要召开各相关涉税成员单位会议,解决车船税征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定期通报乡镇征收工作进度,发现总结各乡镇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指导乡镇开展好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

  (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根据需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车船税代缴代扣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三)人员管理机制。中国人寿新乡县支公司具体负责“爱乡护税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要配合推荐选拔适宜此项工作的人员。

  (四)建立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对保险公司车船税的征缴实行目标考核,完成目标的,县政府将给予褒奖。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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