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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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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7-11-22 09:19 浏览量:14

  新政办〔2017〕112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密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市两级政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6日前)。依据县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和行业系统内实际情况分别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研判调度,组织督查,分析通报问题。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县政府统一组织,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推动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民政、教育、安监等部门,持续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指导各乡镇,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12月底前,由县政府牵头,消防、商务、市场管理等部门联合,对辖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检查。在此基础上,各地针对当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二)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全面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于2017年底整改到位。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保护层脱落损坏的立即组织修补。2017年底前,推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并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三)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11月底前,协调工商、质监部门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企业。2018年2月底前,完成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电气线路集中改造。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四)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防范,落实“一厂一策”要求,督促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推动居民小区全面建成集中充电车棚。强化不放心场所区域从严管控,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确保2018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停取缔。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特别是要全力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团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2018年2月底前全县90%的乡镇实现规范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2018年2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成率达到98%以上。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

  (六)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代言海报、橱窗。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常态播发公益宣传提示。落实每月25日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制度,集中曝光突出火灾隐患。健全完善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每周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对县政府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社区负责人全面培训一遍,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技防物防措施等重大问题,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培训。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要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县政府将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政务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实行消防责任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县防火委办公室(县消防大队一楼),11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后3天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5653638

  邮 箱:xf5653638@163.com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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