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0-01-30 浏览量:11

  2019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效率和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在政府网站发布财政动态信息65,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5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9条,其他财政工作信息14条。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思想保障

  今年以来,财政局多次召开政务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县委县政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等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并对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使全体财政人员加深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认真细致的做好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健全和完善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到专职人员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政策业务精。加大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公开水平。

(三)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健全信息审核制度,对要求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形成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一把手三级审核把关机制,严防发生失泄密事故。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了《微信群管理规定》,对群信息发布内容等进行管理;二是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按照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程序及时进行公开。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预算公开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和法定公开时限,县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均在人大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新乡县批复一级预算单位70个,除人防办为涉密单位不予公开外,其余69个单位均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平台统一公开预决算。各单位按照统一模板对部门预算相关表格及文字说明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完毕。各单位按照统一模板对部门决算相关表格及文字说明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完毕。

  二是主动公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我县各行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项目计划安排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其他主动公开情况。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政策变化情况将新乡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新乡县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财政公共预算收入、财政动态工作、民生资金使用、财政改革、PPP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各类工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

(二)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除县政府关于政务工作要点台账要求公开情况外,我局未收到政府其他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政策解读情况,严格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政策,并将上级有关财政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经费保障情况。将政府网站维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对已公开的内容,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办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着重抓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2.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3.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涉及财政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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