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0-01-28 浏览量:10

  2019年,新乡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县住建局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在2019年度进一步丰富局网站的内容,深化、完善了网站管理,有效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备、保密,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工作分工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机构和人员。为加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建设政务信息质量,县住建局根据工作分工,调整了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岳国有任组长,党组成员李云岭任副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朝阳兼任,主要负责日常建设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股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并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是组建建设信息联络小组,确保信息数量和质量。为加强对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股室开展工作情况及建设信息的宣传,县住建局成立了信息联络小组,每个股室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要求每月报送信息1-3篇。

  三是纳入工作计划和考核。住建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考核作为各股室、二级机构的一项工作任务来抓。制订了《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考核办法》,对报送信息质量、采纳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县住建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和在年底单位工作总结中进行了总结,并将其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党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经费的开支。

  四是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教育工作。安排人员按时参加县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有关业务培训,并按要求进行贯彻落实。每季度,县住建局组织对其他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局长岳国有从信息报送内容、时限、信息写法、质量要求等方面对大家作了辅导。

  二、工作推动及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县住建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学习。制定了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人员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文件登记表》档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化操作,及时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

  < >< >< >9年,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0多条。其中公开:工作动态66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3条,收费目录清单2条,其他公示类4条。< >2019年,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情况12345政府热线349件,督办通知网民留言60多件,县长信箱13件,回复率、满意率100%。

  < >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0件。

  六、保密审查情况

  县住建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建立健全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自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凡通过网站对外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股室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保密机构审查和单位领导审批四个流程。

  认真做到在公开政府信息之前,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出现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确保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县住建局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一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微信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政务信息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和政务微信功能,加强信息聚合,推动住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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