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新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赵茂林、籍盛明、王治军、王红卫、张广顺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侯贵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雷、县政府办相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际到会19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法定程序,会议表决接受聂长明同志辞去新乡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辞呈,表决任命祝显成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祝显成作任前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林为祝显成颁发任命书。
会议表决免去冯新源同志新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表决免去茹书建同志新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