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水利局 “河长+检察长”携手保护水生态环境

来源:水利局 时间:2021-02-10 浏览量:6

  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南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探索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开启了我省生态治河新模式,我县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助力水生态环境治理。

  “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一项双赢共赢的工作机制,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工作定位,以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总河长及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主要目的,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成员单位系列协作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为了更好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我县设立了“河长+检察长”制联络办公室,承担起“河长+检察长”制运行的日常协调、组织、监督、考核等工作。

  我县以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工作为契机,以打好“清四乱”歼灭战为抓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2020年度,打捞水面漂浮物111万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2.3万立方米,治理河道4.6千米,完成清淤土方2.1万立方米。对排查发现“四乱”问题和检查新增“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销号率100%,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保护了河湖环境,取得了实效。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县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健全联络员、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密切沟通配合,坚持重大工作协同推进、重大问题联合督办、调查取证相互配合,共同营造关注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河道的生态健康发展,共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家园,共享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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