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公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1-03-15 浏览量:3

新乡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公告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凡2020年6月30日前在新乡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请在2021年5月31日前,到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民政局318室办理年度检查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依据相关《条例》、《办法》规定,予以撤销登记,证书、印章及银行账号一并作废。

  特此公告

  新乡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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