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新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林,副主任王治军、王红卫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艾孜买提·沙吾尔,县法院院长侯贵枝,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际到会17人,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议程,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新乡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乡县县乡道路安全及建设养护情况的报告。
3月30日,新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林,副主任王治军、王红卫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艾孜买提·沙吾尔,县法院院长侯贵枝,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际到会17人,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议程,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新乡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乡县县乡道路安全及建设养护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