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到受援人及其家属送来的四面锦旗。每一面锦旗上字斟句酌的寥寥数语,背后都是沉甸甸的感谢和信赖。鲜艳的锦旗它承载着荣誉,更写满了信任,它传达了谢意,更倾注了期盼。今天,给大家讲两个锦旗背后的暖心故事。
“工伤开首例 三年终获胜”
受援人于某的家属将锦旗送到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时,热泪盈眶地说:“真是谢谢你们啦,那么及时地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而且不收一分钱,当时不知道怎么办,多亏了你们帮助我。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2017年于某(工亡)同车主马某某驾驶营运车辆,沿京珠高速由南向北行驶,于某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后于某抢救无效死亡,该车辆登记信息为某某公司所有,因工伤认定需有顾雇关系证明,于某家属在援助律师的指导下在新乡县法院先提起雇佣合同纠纷,对方主动出示挂靠合同及雇佣证据后,于某家属撤诉,然后提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不认定决定下达后,于某家属提起行政诉讼,辉县立案又转卫辉法院,人社局败诉,最后认定工伤。某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于某家属又提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一审,二审均获胜,法院判决对方赔偿69万元。目前该案己进入执行程序。
受援人家属被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打动,特地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这面锦旗不仅是对律师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肯定。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伸援手 公平正义解民忧”
2021年3月31日,受援人缪某在两位姐姐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法律援助伸援手,公平正义解民忧”的锦旗,表达了对援助中心和刘希勇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肯定和感激。
受援人缪某被雇佣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全身骨折,缪某因双腿截肢,巨额的医疗费已经家徒四壁,境况十分困难。缪某就30%次要责任起诉车主及公司承担,来申请法律援助时已经临近开庭,因开庭时间紧迫,且住院6次,证据种类复杂、繁多,新乡县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就受理、审批,并立即指派了援助律师。刘希勇律师接到案件后,连续加班紧急整理出证据目录4份(近3000页),代理词3份,保证了开庭的顺利进行。一审时我方变更起诉的数额为428206元,经紧张激烈的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二被告代理人也认可我方证据链无懈可击,一审法院对我方诉讼请求也100%全部予以支持,足以证明代理人计算的赔偿数额准确,法律依据明确。在安置假肢一案中,鉴于被告经济能力有限,为保证受援人顺利得到赔偿款,经与法庭多次沟通,为受援人缪某能顺利赔偿款,代理人引导受援人积极与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10万元,两次判决受援人共获赔52万余元。
此援助案件,代理人通过严密的证据,最大化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受援人积极与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的锦旗背后是责任与大爱,它是法律援助与群众心连心的真实写照,同时,也让爱与温情互相传递。在今后的工作中,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会更加努力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专业普惠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