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对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工作,根据新医保办〔2021〕14号《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我县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医保部门沟通,积极筹措资金,按要求上解第一批新冠病毒疫苗费用1931万元。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且有利于医保基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从而为即将到来的建党100周年交出一份美丽的答卷。
我县按要求上解第一批新冠病毒疫苗费用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1-05-13 浏览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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