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行政村村“两委”换届工作已接近尾声,我局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变更登记工作和《章程》修改完善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通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组织登记证书,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可以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参与市场竞争。主要功能是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要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运行,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对变更信息进行核准、登记,并上传登记赋码系统,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