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19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继续按照《新乡县2019年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和新乡县2019年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新农办〔2019〕38号)执行。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乡县朗公庙镇新美家庭农场和新乡县朗公庙镇天然居家庭农场。(均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补贴标准
每个家庭农场补贴标准5万元。
(三)补贴结果
1.新乡县朗公庙镇天然居家庭农场的草莓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示范项目补贴采购农业机械(东方红SG604G拖拉机)一台,金额49400元;
2.新乡县朗公庙镇新美家庭农场的增施有机肥提高葡萄果品品质示范项目补贴采购微生物有机肥肥料55吨,金额44880元。
(四)咨询电话
新乡县农业农村局 0373-561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