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0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兑付工作继续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新乡县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程序和办法》(新农牧字〔2014〕77号)执行。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规模化养猪场(小区)。
(二)补贴标准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其中中央财政50元,省级财政9元,市级财政6元,县级财政15元。
(三)补贴结果
2020年新乡县共受理病死猪1129头,共补贴养殖户73385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6450元,省级财政资金10161元,市级财政资金6774元,惠及19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四)咨询电话
新乡县农业农村局 0373-506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