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稳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县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县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发〔2019〕10号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办文〔2020〕9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力,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乡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财预〔2020〕55号)、《关于印发新乡县县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财预〔2020〕56号)、《关于印发新乡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新财预〔2020〕57号)、《新乡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21〕38号)等文件,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与第三方合作
经过多次沟通对比,我县决定聘请河南国远工程管理咨询公司,为我县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持并对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组织开展培训
7月20日举办县级单位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全县各预算单位主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参会,讲师主要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监控、自评价四个方面进行讲解,进一步加深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
五、开展具体工作
从8月23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工作,主要是第三方现场指导县直各预算单位及乡镇对2020年项目进行自评、设置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对2021年项目进行监控。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表格及报告,由第三方协助进行审核,补充完善2021年绩效工作相关资料,为2022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选取5个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由第三方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11月15日之前完成。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切实发挥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