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勘界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界管〔2018〕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新界管办〔2018〕1号)和《 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市民〔2021〕5号)精神,今年,由新乡县牵头,新乡县与卫滨区联合开展了卫滨新乡线联合检查工作,边界线由北向东南,从卫滨、牧野、新乡三县(区)边界线交会点起,至红旗、卫滨、新乡三县(区)边界线交会点止,共设界桩点位4个,实地埋设界桩5颗。
2021年3月31日,新乡县与卫滨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会议在新乡县召开。会上,成立了联合检查工作组,讨论通过了《新乡县与卫滨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双方商定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新乡县人民政府和卫滨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和界桩成果表,从起点至止点在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边界线及标志物等有无变化。
2021年4月至9月,联合检查工作组分两个阶段对边界线、界桩及方位物进行了检查维护。在检查过程中,一是与乡(镇)边界管理人员和村委干部共同踏勘,向沿线群众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精神,明确已法定的边界线走向,要求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增强依法护界的意识,为今后的边界管理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二是了解是否有争议产生; 三是对界桩进行了刷漆描字,清除了周围的杂草、淤泥等覆盖物。经检查,该段不存在行政界线争议问题,界桩无丢失。通过联合检查,建立了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明确了联检工作范围和内容,逐级落实了界线界桩分工维护管理责任制。
联合检查工作组认为:新乡县与卫滨区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清晰易认,两侧地物、地貌无明显变化,没有发现单方树立的界线标志物和骑线建筑;界桩方位物齐全易认,暂无危及界桩存在的活动;维护后的界桩更加庄严醒目;没有出现因自然变迁、人为活动致使边界走向难以辨认的情况,不需增设新的界桩及边界线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