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加快推动灾后重建和全面恢复市场主体活力,缓解广大群众因疫情带来的生活压力,同时增加税收,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规定,参照郑州、开封、新乡等地市经验,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新乡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
《通告》指出所有在新乡县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限住宅和商铺,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凡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期间缴纳契税(以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都可以通过“先征后补”的方式,享受到一次补贴,补贴标准为契税总额的20%。
为落实好该项惠民政策,我中心经过前期充分准备,选派业务骨干迅速承担起惠民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并现场做好办事群众的引导、材料审核等工作。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疑点问题进行专业、细致地回答,力求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切实让群众办事开心、解疑省心、交税放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络绎不绝前来大厅办事的群众
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