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1-0218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2日
成文时间:
2021年12月22日
有效性:

新环解查字〔2021〕19号 于国其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1-12-22 15:22 浏览量:8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新环解查字〔2021〕19号

  于国其:

  我局于2021年10月12日依法对你未经审批在新乡县大召营镇后高村村北投资建设的氧化铝加工点通过暗管、渗坑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新环查决字〔2021〕第18号)。现查封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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