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冀镇城市创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小冀镇 时间:2022-01-04 浏览量:4

  为推动我镇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将县百城建设提质暨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细化。为有序推进创建专项行动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百城建设提质专项行动。重点做好镇区交通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镇区已建道路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二)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谋划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收运一体化等项目。继续开展重点区域整治,紧盯城乡结合部、高铁沿线道路两侧、背街小巷、村庄周围、河渠坑塘等重点部位,定岗定人定路段,按照“扫干净、清运走、保持住”的标准,加强环境管护,杜绝垃圾搬家,实现垃圾清零。

  2、加大沿河畜禽养殖场搬迁治理力度,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饮水补源等综合整治措施,逐步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加快农村户厕改造达标验收,积极探索后期管理运营模式,确保如期完成市定各项目标任务,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开展非法小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新乡县非法小广告整治管理办法》要求,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重要路段及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宣传栏和警示标语;二是将非法小广告登记,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对乱贴乱画小广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全面开展小广告清理、覆盖工作,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币政设施上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整治。

  (四)开展沿街门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整治标准,集中开展沿街门店整治行动,取缔管辖区内街道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制作印发“门前五包”责任牌。对管辖区域内的街道进行划分管理,完善长效措施,有效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沿街门店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等乱象。一方面大力整治商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户外活动广告牌乱摆乱放,一方面大力整治商户店外非机动车辆摆放,实现沿街门店经营更加规范有序、市容市貌美观亮丽、品质大幅提升。

  (五)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设施改造和整治规范,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健全市场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加强市场内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禁售野生动物等经营行为监管,构建公平、有序、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实现市场内商户诚信经营、文明待客,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市场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空白墙壁等,制作张贴各类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营造浓厚创建氛围。通过专项整治,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制度完善,符合各类创建要求的新格局。

  (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一约五会”,完善红白理事章程,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喜事新办,推进移风易俗。巩固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和重点提升村的文明实践站建设。指导各村建立志愿服务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持续组织好“孝道文化大餐”推广活动,加大好婆婆、好媳妇等身边好人评选力度,树立一批身边先进典型,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年底前实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超过60%。

  (七)开展文明交通专项行动。大力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重点对车辆拥堵地段开展车辆乱停放整治行动,排查治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条件。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开展文明交通安全行为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结合交通安全“七进”活动,多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文明交通教育常态化。

  (八)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行动。按照“七个一” 标准,提升基层文化中心建设质量,整治安全隐患,建成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有活动的“四有”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结合传统节日、重大庆典和政府中心工作,举办各类文艺活动不低于4场次,开展文化培训不低于2场次,组建文艺团队不低于4支,村级不低于2支。加强特色文化建设,打造一个特色文化品牌。按照省定标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周总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正常开放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加强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活动器材配备,积极配合完成戏曲下乡和电影放映等工作。

  (九)开展公共场所禁烟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谁

  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全民健康教育”为抓手,采取“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加强引导、依法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行动,进一步加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年底,镇政府所有部门、所有学校、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无烟部门或单位。

  (十)开展卫生村镇创建专项行动。以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美化家园为目的,继续推动卫生村创建。

  (十一)开展临街厕所建设和开放专项行动。组织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序对外开放卫生厕所,鼓励宾馆、商场、大型超市等参与厕所开放,方便群众。组织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有序开放厕所。通过临街厕所开放,使镇区公厕数量达到《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

  (十二)开展绿化景观专项行动。

  城区绿化活动。完成城区道路绿化的补植任务。进一步加大养护的力度,提高道路绿化普及率和绿地达标率;

  2.道路两侧廊道景观绿化活动。完成城区道路绿化达标率80%以上,主、次干道林荫道率达60%以上,主要公路(含乡村公路)、铁路等道路以及河、渠等生态廊道绿化率95%以上。

  3.花园式庭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庭院的绿化、美化力度,以镇域内各类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为重点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创建花园式庭院6个。

  4.一村万树乡村绿化活动。每个村庄及周边1 00米范围内,平均每个人拥有1 O棵以上珍贵树、彩色(常绿)树和经济树(村人口不足千人的要达到一万棵),所有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21年完成6个村创建工作。

  (十三)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行动。以农村公路路面、路肩培护环境整治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现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全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逐年提升,促进“四好农村路”国级示范县创建与县创建工作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十四)开展河渠治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机制优势,县、乡、村三级河长加大巡河力度,完成巡河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实施水体延伸全覆盖,全面实现农村水环境治理从“见河长”到“见成效”转变。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扎实开展全域清洁河流专项行动,逐步实现辖区河道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岸坡无垃圾的“四无”保洁目标。完善保洁人员奖惩激励机制,发挥河道保洁员的主力军作用。

  (十五)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党政同贡”、 “一岗双责”原则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要求,各职能单位、乡镇对本辖区“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明确每个区域的排查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不漏一家。对排查结果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确定整治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凡是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散乱污”企业问题事项,必须全部列入排查整治范围。对排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的,实施“两断两清一查封”(断水、断电,清除物料、清除产品,查封设备),依法坚决关停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的,实施严肃问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统筹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是县委、县政府202 1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发区,各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严格对照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五个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牵头领导要经常召集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督导工作推进,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具体负责好专项行动的落实推进工作。

  (二)形成合力,强力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对照创建攻坚行动要求和主要任务,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指导检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形成“治脏”、“治乱”、“治差”、“治堵”的强大合力,科学有序的推进创建专项行动。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电视、电子屏、展板、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熟悉掌握五个城市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了解创建的具体任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创建攻坚活动, 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严格执行县创建工作考核制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下达两次警示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每两周召开一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例会,重点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下发整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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