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件事”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结婚一件事
< >联办单位及事项:牵头单位:新乡县民政局;事项:结婚登记配合单位:新乡县公安局;事项:变更婚姻状况申请条件:办理结婚登记同时提出变更婚姻状况申请的新乡市户籍居民。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双方身份证
原件
2
纸质
存档
2
双方户口簿
原件
2
纸质
存档
3
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原件
3
纸质
存档
4
联办申请表(婚姻登记处提供)
原件
2
纸质
存档
<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新乡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申请。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受理流程:1.当事人双方到所属辖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公安部门变更婚姻状况;3.当事人更换户口簿。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九、咨询电话:0373-5063804
十、办理地址: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十一、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