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预算绩效顶层设计。按照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正在研究制定预算绩效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管理各环节操作程序、步骤及责任分工,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继续拓展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将现行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结果全过程。围绕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全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
三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依托预算执行系统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建立重大政策、项目及转移支付绩效跟踪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政策、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坚决取消,对交叉重复和碎片化的政策、项目予以调整。继续选取部分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和财政绩效评价报告报人大常委会审查。
五是夯实预算绩效基础管理。明确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培训,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建设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及监督指导库,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建立完善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健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预算编制系统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