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县委书记、县长祝显成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看望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县领导许万银、刘婷婷、祁磊出席会议;张卓雅、王治军、段继发、王守峰列席会议;开发区、各乡镇及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把“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到实处,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要不断深化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强调,政府向人代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十大专项”“十大工程”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县政府办要结合近期上级最新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各单位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力求报告内容全面、准确。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请示》,会议要求,一是县公安局要抓紧同县人社局进行对接,由县人社局牵头,严格制定招聘标准,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二是在招考过程中,要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招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三是在人员经费保障方面,县财政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