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窗口(部门):新乡县市民中心综合受理7、9窗口(综合业务服务股)
一、受理条件
各类企业下列类型的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包括:1.单位名称;2.单位地址;3.经营范围;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单位类型;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主管部门;8.隶属关系;9.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账号;10.所属行业。
包括:1.参保险种;2.参保时间;3.参保地。
二、受理渠道:
(一)线上网报:
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地址:http://222.143.34.121/portal/按提示和要求操作。
(二)现场申报:办理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新乡县市民中心综合受理7、9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三、所需资料
对能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获取变更信息的,无需申报。对不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共享信息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账号;
3.《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3-4)。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73-5018019